株洲市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必備辦理條件
| 更新時間 2024-11-29 07:00: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服務 代辦 地區 湖南 優勢 費用低 聯系電話 0731-82180055 聯系手機 18773198879 聯系人 劉經理 立即詢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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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是指對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和試驗的許可證書。該許可證分為承裝、承修、承試三個類別,以及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、四級和五級五個等級。
株洲市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三級的辦理條件如下:
1. 企業凈資產:
- 具有與開展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活動相適應的凈資產,其所占總資產比例不低于15%。
2. 技術負責人、安全負責人:
- 擁有5年以上與所申請許可證類別相適應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或試驗管理工作經歷,具有電力相關中級以上職稱。
3. 技術及技能人員:
- 電力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,其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的不少于5人。
- 電力相關技能人員不少于20人,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10人。
4. 業績要求:
- 申請三級承裝類許可證的,近3年內應具有從事35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(配)電及線路設施的安裝活動業績,且質量合格;在此期間從事電力設施安裝業務的年度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3000萬元。
- 申請三級承修類或承試類許可證的,近2年均應具有從事35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變(配)電及線路設施的維修或試驗活動業績。
此外,規定的各類技術負責人、安全負責人、技術及技能人員均不得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;技術負責人可由本單位技術人員兼任,安全負責人應專人專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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